
在论坛上,清真产品保障局(BPJPH)负责人表示,印度尼西亚对欧盟、美国、印度、澳大利亚、日本、英国和瑞士等多个贸易伙伴表示感谢,感谢他们对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障体系(SJPH)实施的关注和持续参与。
“关于执行清真认证义务的规定已载入 2024 年第 42 号政府条例。该法规是全国范围内实施强制清真产品保障政策的法律依据,“BPJPH 负责人艾哈迈德·海卡尔·哈桑于周三(2026 年 3 月 3 日)在雅加达 WTO TBT 论坛通过电话会议表示。
此前,印度尼西亚政府还通过将包括 MSE 食品饮料产品、进口产品、屠宰产品和屠宰服务在内的多个产品类别清真认证义务的截止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10 月 17 日,从而提供了过渡期。延长此过渡期旨在为完成相互认可安排提供充足时间,并为企业准备遵守相关法规提供机会。
他还强调,根据法规,含有非清真成分的产品只要按照适用法规提供明确的非清真信息,仍可在印度尼西亚进入、流通和交易。因此,满足相关要求后,仍可进口和分销来自清真标准中禁止成分的产品。
此外,海卡尔·哈桑还解释说,外国清真证书的认可是双边进行的,基于印尼与合作国之间的互惠原则。根据相关法规,只有由原产国政府或伊斯兰当局设立或授权、获得主管机关认可,并由当地国家认证机构或 BPJPH 认证团队认证的海外清真认证机构,才能为印尼市场认证产品。在印尼与合作国家之间的经济和贸易框架中,对清真证书的相互认可合作非常重要。
此外,印尼还解释说,清真物流安排,包括包装、储存和分销服务,旨在维护供应链中清真产品的完整性,防止与非清真材料的潜在交叉污染。
此举不仅旨在保护消费者,还为服务提供商提供法律确定性和明确的作指导,同时增强清真产品保障系统的公信力和可靠性。
因此,该政策有望支持建立一个更可靠、更可预测的全球清真贸易生态系统。物流行业的清真认证义务仅适用于与食品、饮料、药品和化妆品直接相关的包装、储存和分销服务。
